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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西安10月31日电 (记者梁爱平 付瑞霞)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31日就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身裁定。 此前,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龚爱爱在自己认为拥有合法户籍的情况下,提供虚假信息,通过他人为其办理虚假户籍,并使用该虚假户籍从事民事活动。还非法购买北京户籍,破坏了国家户籍管理制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原判对其量刑并无不当,故其请求从轻判处的上诉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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