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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我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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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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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我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



  据新华社济南11月4日电 (记者陈灏)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等部门4日联合宣布,从2013年12月1日起,山东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到2015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及老旧车116万辆。
  根据山东省淘汰“黄标车”的时间表,今年12月1日起,山东省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将禁行“黄标车”;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进行补贴,引导“黄标车”提前淘汰;到2015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及老旧车116万辆。对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山东省将区分车型和使用年限给予差别化补贴,补贴标准最高的可达1.8万元/辆,最低为0.2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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