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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凤
日前,针对焦点访谈报道北漂小伙返乡5次办护照和江苏小伙往返11次办得两张空执照的事件,河北、江苏两地分别对涉事地方、单位负责人做出了处分,受处分的除了具体办事人员,也有分管的责任领导。河北、江苏发生的这两起事例虽然只是极个别案例,但却引来众网民的斥责,当引起我们的反思。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而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立足岗位、尽职尽责为人民群众办事是天职所在,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转变作风的主旨要义。也正因为如此,这一宗旨不仅被许多单位镌刻在了墙上,更体现在了广大党员干部躬身实践的行动中。然而,对个别工作人员来讲,却在其位,不认真谋其政;任其职,不全力尽其责,对群众的事不上心,对百姓的难处不着急,导致手中的职责成了聋子的耳朵、瞎子的眼睛。 衡量一个党员干部的好与差,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他能不能立足岗位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事。河北、江苏两地对待两起事例“坚决打击”、“连坐式”问责的态度固然值得称道,而这种“风口浪尖”上的事后问责也固然能取得立竿见影的实效,但也警示我们,要以“刁难办证群众”事件为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倾情为民服务,不能仅靠媒体的监督,而要在制度上进行反思,用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约束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要加强教育制度建设。个别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把百姓的事当回事,原因或许有很多,但根源往往是对群众缺少敬畏之心,对百姓缺少公仆情怀。因此,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为民服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教育引导,使其真正树立起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责任意识。一方面,应经常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群众当亲人,真心实意为百姓解难题、办实事。同时,也要以反面典型事件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使其以此为鉴,努力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要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为民服务,杜绝此类“不拿群众的事当事办”事件的发生,除了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督作用外,还要积极吸纳媒体、人民群众的参与,使有关部门或个人戴上社会、百姓监督的“紧箍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把为人民群众服务刻在墙上、挂在嘴上,更要牢记于心、躬身践行,落实到日常关乎群众利益的事实中去。 要强化问责制度建设。一旦发现“不拿群众的事当事办”的问题,一经核实就应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对百姓事推诿扯皮、打太极,“不拿群众的事当事办”的单位或个人受到应有的惩戒,也才能警示其他相关部门引以为戒,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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