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变股权 ◆村民成股东 |
新昌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改制量化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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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摘要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 本报讯 (记者付生 通讯员刘杰)“没想到这把年纪了,还能赶上当‘股东’这样的好事!”近日,手捧鲜红的股权证,高新区新昌街道康家寨子村村民王乃奎笑得合不拢嘴。康家寨子是这个街道成功实施第一批试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代表。这为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提供了范例。如今,新昌街道正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街道其它村顺次铺开资产改制工作,力争年底全面完成。 就在三中全会闭幕的那一天,康家寨子、南冯家、傅家3个村正式成立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537名村民拿到了股权证书。从村民到“股东”,身份的变化预示着村民在集体资产的使用收益上将享受更多权益。 “改制之前,集体资产归全体村民共有;改制之后,资产量化到人成股权,村民成为股东,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康家寨子村支部书记康连军告诉记者,通过改制,集体资产所有权这块“蛋糕”真正惠及到每一个人,村民除了明晰自己所占的股份外,还可在村集体资产改制完成的股份经济组织中获取分红收入,为农村融入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自今年8月份以来,新昌街道在康家寨子、南冯家、傅家3个村率先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工作中,他们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平衡各方面利益,稳步推进清产核资、股东资格认定、资产量化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四个步骤,初步完成了试点村资产改制任务。在改制过程中,他们对股民资格认定不搞“一刀切”,而是采取“动态化股民资格认定”方式,让“股东”享受到了真正的实惠。“党的新政策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就连娶媳妇、生孩子都不用愁了,这样的政策俺绝对拥护!”村民吉兰芝高兴地对记者说。据介绍,“动态化股民资格认定”就是定期根据人口新生、嫁娶、死亡等情况实时进行股东资格的核增核减,当各村完成旧村改造时,再对股东人数进行固化。 据新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传刚介绍,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既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又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知情权、决策权和收益权,还能有效地解决征地补偿费、集体不动产收益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的权益分配问题,是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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