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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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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登记制度 ◆实行“零收费”管理 ◆优化审批机制
我市新增市场主体总量全省第二



  本报讯 (记者孟祥风 通讯员邱新华)2013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69035户,同比增长17.46%。截至2013年底,实有市场主体总量434880户,同比增长12.33%;注册资本(金)总额3596.33亿元,同比增长16.29%。市场主体总量列青岛之后,位居全省第二。去年以来,市工商部门围绕服务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发展,积极创新思路、改进服务,促进了市场主体总量稳步扩张、质量明显提升。
  创新登记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强化“宽进严管”信用系统建设的思路,结合我市实际,市工商部门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了“零首付”登记、市场主体资格先行确认、“一址多照”登记等5项创新措施,降低准入条件,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对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新政策实施以来,指导帮助企业办理市场主体资格先行确认登记116户,“零首付”161户,“一址多照”190户,生活便利行业免个体登记1873户。
  实行“零收费”管理,减少企业运行成本。自2013年起,我市工商部门对全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取消登记注册、年检验照、执照工本费等收费,实现部门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每年降低企业创业和运行成本约2200万元。自2014年起,我市还将取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制度,改革年检验照制度为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的行政干预,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优化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大幅度压缩审批环节,85%以上的登记事项由一线受理人员直接核准,当场办结。大幅度下放权限,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由市级以上登记机关登记的以外,最大限度下放到县级局就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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