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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超)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寒亭辖区内潍坊恒联浆纸有限公司、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规定对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分别给予潍坊恒联浆纸有限公司总经理杜宝军、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兴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环保部门监管不力问题,给予寒亭区环保分局党组书记王延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政府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不到位问题,给予寒亭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庞胜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寒亭区政府向市政府写出深刻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八六”环保行动总体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执纪执法监督,对污染环境问题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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