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红 通讯员范金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后,我市快速启动全市民间融资机构的新设和规范工作,成立了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潍坊银监分局等部门组成的民间融资机构评估委员会,对有关县市区上报的民间融资机构材料进行了可行性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及时上报省金融办进行了备案。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0家民间融资机构顺利通过了省金融办的备案,获得批准设立,为全省新设民间融资类机构最多的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