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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提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我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规定(暂行)》。 《规定》既涵盖了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内容,在组织保障、安全基础管理、地面工业广场、矿山建设和开采、井下各生产系统、应急救援等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规范和提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关县市区切实提高认识,清醒认识到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落实,推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有关县市区和各地下矿山企业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监管人员、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学习《规定》;把学习《规定》与学习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强化各项监管工作措施结合起来,与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范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使每个从业人员都掌握《规定》的具体要求,为《规定》全面落实奠定基础。抓好落实,确保《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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