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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国务院发文要求推动以房养老后,保监会已开始着手推动以房养老方案的制定。目前已有幸福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之家等6家保险公司递交了试点方案,现在已经进入最后审批阶段。对于以房养老方案的具体出台时间,目前保监会没有给予明确回复。按照国务院35号文的要求,2014年一季度应是以房养老方案出台的具体时期。“以房养老方案最迟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透露。 据接近保监会的人士透露,以房养老方案确定后,将首先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城市试点推广。 “以国务院的红头文件要求开展以房养老试点,这是首次。”幸福人寿董事长、现任监事会主席孟晓苏说。 以房养老在中国已存续10年。2003年,以房养老理念被时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总裁的孟晓苏引入国内,开始发韧。其后,很多城市都计划推出这一养老发展模式,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有试点。中信银行、中大恒基等机构都曾对这一“舶来品”进行过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然而,10年过后,这一养老模式仍未能走到现实层面,因受到产权、法规、观念等制约和影响,很多城市的试点最后都无疾而终。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和养老资源的短缺,2013年国务院发布35号文正式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要求开展“以房养老”,并指出“这是解决中国养老难题的有效金融补充”。 政策方案的制定、战略定位的确认或将改变以房养老发展中的尴尬局面,业内也频频出现创新试点。“以房养老需要各个部门的政策和整个流通环节的配套,”一位长期关注以房养老发展的业内人士说。政府应当搭建好房产评估、政策咨询、纠纷仲裁等机制,对于出现房价波动,引入由政府主导的保险机构或市场化保险公司来分担风险。此外,完善相关的风险应对机制也是关键。 李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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