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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走进城市,城市拥抱森林,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杜崇林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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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并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是一个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生态文明的切实举措。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潍坊市的生态名片,对于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投资引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具有重要意义。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要求高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由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5部分40个具体指标组成,具体任务包括造林绿化、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增进森林健康、弘扬生态文化等若干方面。主要的硬性指标任务有:市域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自创建以来,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5%以上;市及县市城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规划建设城市森林公园和生态隔离带;河道、水库等水体沿岸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水岸林木绿化率达80%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90%以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时间上的硬性规定:两个“两年以上”,即需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开展创建活动2年以上;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政府审议、颁布实施2年以上。 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具有较为有利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坚持以“生态潍坊”建设为目标,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沿海生态组团、生态林场、水系绿化、绿色通道、荒山绿化和村镇绿化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家园,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森林面积达到517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5.5%;潍坊中心城区绿化率为40.3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7.35平方米;城区、郊区已相继建成人民公园、东苑公园、潍坊植物园、白浪河湿地公园、浞河湿地公园、北辰绿洲湿地公园、浮烟山森林公园、九龙涧森林公园等各类休闲绿地和大型生态旅游休闲场所10余处。我市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2013年,潍坊市林业局被人社部、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 强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保障措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国家林业局联系、争取,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部署、调度创建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了研究。市政府将成立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集中办公。林业等部门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供科学指导。近期,市委、市政府拟召开市县乡三级参加的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迅速行动起来,掀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高潮。各级财政落实本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资金,用于创森规划、宣传、培训、督导、迎接验收等工作,整合上级绿化山东等林业资金,对全市重点生态工程进行以奖代补。全市启动实施城市森林公园和生态隔离带、沿海防护林、水系绿化、荒山绿化、绿色通道、村镇绿化、生态湿地等林业重点工程,抓重点带全局,加快提升国土绿化水平。我市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增加权重,加大考核力度。各级政府将层层签订创建森林城市责任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表彰奖励规定进行表彰,对影响创建工作的严肃处理。 记者孟祥风 通讯员冯宝春 刘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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