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1967年颁布实施“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规定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进行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与“放弃战争”、“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等其他安保基本国策一样,“武器出口三原则”建立在日本战后对战争历史的反省和国民对和平主义的追求之上。而安倍政府制定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却为日本当局随心所欲出口武器提供了政策弹性。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