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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有尊严需要维权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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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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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有尊严需要维权常态化



  陈灏

  每年的3月15日,都有一批无良企业被揪出来,接受公众的道德审判。大快人心之余,却难免让人产生无力感:年年曝光,但第二年又有一大批无良企业冒出来,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
  今年的3月15日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消法的实施正当其时,但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法律只是保护消费者的依据,难免有一些企业,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钻法律的空子,骗消费者的钱。
  要让消费真正变得有尊严,我们需要更严格的日常监管。一方面,政府部门应畅通举报和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的侵权行为应当更加重视,认真调查;另一方面,工商、质监等部门还应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侵权的行为从严打击。
  让守法经营成为每一家企业的行为标准,才能真正让消费者不再闹心。但商业诚信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或许,等到哪一年的3月15日再无猛料可曝的时候,我们才真正可以说,消费是一件有尊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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