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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创业带动就业新规 |
对新设小微企业给予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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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超)3月18日,记者从全市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高创业奖补力度,我市出台规定,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规定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据介绍,我市出台了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创业工作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业、竞相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局面。为推进这一目标,我市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4年至2016年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亿元,同时,市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达到1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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