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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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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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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先烈 ◆思源感恩 ◆文明祭扫
我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实践活动



  本报讯 (记者刘超)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近日,市文明办发出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实践活动。
  通知指出,要围绕“纪念先人、缅怀先烈、思源感恩、文明祭扫”主题,通过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广泛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和节日民俗、经典诵读等群众性节日活动,引导人们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饮水思源、心存感恩,推动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
  通知强调,要开展主题缅怀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形式来缅怀先烈,继承先烈遗志,弘扬烈士精神,引导人们把对革命先烈的感念和对亲人的思念,化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和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要开展文明低碳祭扫活动,通过组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寄和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低碳、环保的现代追思活动寄托哀思,使清明节逐步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低碳”节日。要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人们在祭祀活动中移风易俗、从简节约,使清明祭扫逐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要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表达对先烈、先辈、先贤的感恩和敬仰之情;充分挖掘运用清明节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学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人生信念。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举办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古今吟咏清明的诗词、怀念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经典诗文等中华经典名篇,传承中华文化,弘扬民族精神。要开展节日民俗活动,举办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等活动,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烈士陵园、殡仪馆、公墓等祭扫人员密集场所和区域,开展宣传引导、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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