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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潍坊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发布 |
学位较去年增加300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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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冠华)4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政策。中央、省驻潍新闻媒体及市直各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发布会。 据悉,今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推出五大惠民政策。 一是高中阶段学校一体化招生。建立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一体化招生平台,实现报名、考试、录取的一体化。考生志愿分普通高中志愿和职业学校志愿两大类。普通高中志愿共设3个,分为2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统招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和1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民校生志愿),考生可按公办普通高中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志愿顺序,共填报3个普通高中志愿,也可只填报民办普通高中民校生一个志愿,录取时按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择校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民校生志愿顺序录取;职业学校志愿分别为2个“3+4”志愿和1个职业中专志愿,“3+4”志愿可以分别填报一所或两所试点学校的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职业中专志愿可以选择填报全市任一所职业中专学校。考生可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也可兼报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两类志愿。录取时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按“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职业中专志愿顺序录取。其中“3+4”招生录取工作在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二是提供充足的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今年,为更好的满足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普通高中的学位(招生计划)比去年增加了300余个。 三是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实行一体化招生。今年市区(潍城区、奎文区、寒亭区、坊子区、高新区、峡山区、滨海区、经济区)民办普通高中实行一体化招生,即市区民办普通高中均面向潍坊市区招生,市区学生可以报考市区内任意一处民办高中。 四是为特殊才能学生搭建更好的成长平台。今年,普通高中学校继续招收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将从更加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适应每一名学生的成长需要、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办学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录取标准以及个性化培养方案。对于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主要根据面试或测试结果,结合初中校长推荐信、学生标志性成果等择优录取。特别优秀的特殊才能学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可以破格录取;具体标准由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是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平等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权益。已按规定要求在市区初中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与当地户籍学生一样直接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不需要审核学生家长的外来人员资格。在潍坊市以外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因监护人来潍坊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避免考生在异地重复参加考试,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考生报名时间、考试日期等更多高中招生信息可参阅本报前期相关报道或登录潍坊市教育局网站“中考信息”栏目查询。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等,可关注各高中学校网站和县市区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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