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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近年来,我市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有序发展,效果明显,已有30个镇(街)获国家、省级安全社区称号。为推进这一活动的开展,我市日前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意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对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提出明确要求。 为认真落实《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市政府安委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强化措施,积极作为,共同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社区创建任务目标,落实创建责任,全面启动并切实组织好本辖区内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各镇(街)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安全社区创建各项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分工,逐项落实,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安全社区。强化督查指导,严把安全社区创建质量。各级综治办、安监、公安、教育、卫生、市政、电力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帮助镇(街)确定安全社区创建等级、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创建计划、查找分析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促进达标。市级安全社区评定验收将于2014年10月底、12月底和2015年9月底、12月底分别组织开展。认真组织评定管理,确保安全社区创建取得实效。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促进全市镇(街)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整体稳步推进,确保申报单位按时达到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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