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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速向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迈进 |
力争到2016年通过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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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马林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推进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今年,我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通过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村相依、林居相依的模式,建立城市森林网络格局,实现“城市与森林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格局。力争到2016年6月底,通过国家森林城市检查验收。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体系由城市森林网络、城市森林健康、城市林业经济、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5部分40个具体指标组成,具体任务包括造林绿化、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增进森林健康、弘扬生态文化等若干方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部署、调度创建工作。市政府成立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林业等部门积极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拟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各级财政落实本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资金,用于规划、宣传、培训、督导、迎接验收等工作。全市启动实施城市森林公园和生态隔离带、沿海防护林、水系绿化、荒山绿化、绿色通道、村镇绿化、生态湿地等林业重点工程,抓重点带全局,加快提升国土绿化水平。同时,我市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增加权重,加大考核力度。各级政府层层签订创建森林城市责任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影响创建工作的严肃处理。 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载体,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生态潍坊”建设为目标,根据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沿海生态组团、生态林场、水系绿化、绿色通道、荒山绿化和村镇绿化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步伐,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家园,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森林面积达到517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5.5%;潍坊中心城区绿化率为40.3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7.35平方米。我市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等多项国家级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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