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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近年来,市环境监察支队以开展环境执法绩效评估试点为契机,从建章立制入手,不断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环境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管理。 按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细致性的要求,我市先后修订完善了《潍坊市环境监察工作制度》、《潍坊市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制度》、《潍坊市环境执法后督查制度》等11项常规制度,制定了《潍坊市环境执法网格化监管制度》、《潍坊市环境执法诊断监管制度》等5项创新制度。此外,积极探索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各级网格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执法责任。实施诊断式监管,对群众投诉,媒体反映的问题,按规定程序、方法进行诊断监管,及时准确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执法效能。实施痕迹化监管,现场执法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所有执法过程,都留有文字、照片、录像等取证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实施分类别监管,对不同类企业实施不同频次监管。实施重点行业监管,根据产业结构及环境风险度、危害度等要素,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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