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立新)近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潍坊市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开始施行。参加医疗基本保险职工和城镇居民到签约的定点医院看门诊,医保范围内的药品、检查费用,医保基金给予部分报销。 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市从5月份起对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费用进行统筹。凡符合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门诊医疗费用超20元以上的部分,由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