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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其中“照镜子”,既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又是开展好活动的一个关键步骤和重要方法。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缺点和不足,在任何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客观存在,党员干部也不例外。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照镜子”找差距,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摆出问题、看到不足、明确方向。这就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拿出敢照镜子的勇气、照好镜子的决心,以党章为镜、以廉政准则为镜、以典型为镜,以群众期盼为镜,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只有这样,才能聚焦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在活动中找准靶子、有的放矢。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和政治主张,规范了党员的责任义务和纪律约束。按照党章要求加强修养、规范言行,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以党章为镜,认真检查自己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看看宗旨意识牢不牢、信念坚定不坚定、权利义务履行得好不好、遵守党章规定严不严,查查作风实不实、自身形象好不好,从而找准问题,正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加强作风建设,突破口是坚决反对“四风”。选对“镜子”找问题,就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的规定要求,以敢于揭短亮丑的勇气、态度和行动,确保找准问题,找出差距,找到方向。要对照改进作风要求,经常问问自己查摆问题是否到位,参与态度是否主动,查摆问题是否具体,剖析原因是否深刻,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搞“一阵风”,多些真功夫、硬要求,以良好作风树良好形象。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新的历史时期,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他们立足本职、奋勇拼搏、忘我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群众拥护和赞誉,是可感可学的鲜活样本。党员干部要以正面典型当楷模、做标杆,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照自己,深入查摆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见贤思齐的精神,努力提升自我,增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本领。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群众期盼为镜,就要端正态度,放下“身段”,心交心、面对面,多渠道、多方面听取群众意见,反省自己的群众立场稳不稳、群众感情深不深,照照是否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查查是否坚持问政、问计、问需于民,看看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及时妥善解决。通过正视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善于照镜子、勇于找问题,是活动要求,更是思想考验。我们相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只要选对镜子、多“照镜子”,认真查摆思想上的灰尘、作风上的缺陷和毛病、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动真碰硬狠抓整改,就能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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