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内国际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要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特别关注
 
标题导航
泰军方宣布实施戒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
习近平欢迎出席亚信峰会的各国贵宾
国务院批准京沪鲁等十省市自主发债
山东高考取消外语听力和基本能力测试
乌克兰议会通过《相互谅解与和平备忘录》
中俄军演展开图上推演
2014年05月2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批准京沪鲁等十省市自主发债



  据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 (记者韩洁 高立)财政部21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将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此举被视为我国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探索市场化发债的重要举措。
  从2011年四季度开始,财政部曾允许上海、广东、浙江和深圳四地试点自行发债,去年又将试点范围扩至江苏和山东。
  财政部在其最新发布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中明确,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也就是说,新办法更强调了地方自行还债。
  对于试点发债的额度,办法明确试点地区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行债券总量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4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
  此外,试点地区发行的政府债券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2014年政府债券期限为5年、7年和10年,结构比例为4:3:3。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