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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2014年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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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胡浩 高蕾)国家卫生计生委17日公布《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各地2014年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 通知要求,今年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90元左右。各地要调整和优化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和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在巩固儿童白血病等20个病种的大病保障工作基础上,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继续完善一般诊疗费政策,将乡村医生的一般诊疗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元,新增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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