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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纪哲)为丰富市博物馆藏品数量和内容,服务“文化潍坊”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和《潍坊市博物馆藏品征集暂行办法》,潍坊市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藏品征集。 为保证藏品征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藏品征集鉴定评估委员会。 征集的藏品范围和重点:一是陈列展览和学术研究需要征集的有关文物类藏品。包括:古书画、陶器、瓷器、铜器、玉器、钱币、石雕等。二是“潍县同志画社”老社员的书画作品。重点是未被收藏的“潍县同志画社”部分老社员的书画作品,已有收藏的,原则上不再征集。三是潍坊籍中国画名家的重要作品。重点是在国际国内艺术(学术)成就大、个人品德高、影响广泛的潍坊籍中国画名家的重要作品。 征集的方式和原则:一是捐赠。捐赠藏品坚持“自愿捐赠、政府奖励”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市博物馆建设。市博物馆接受捐赠后,向捐赠人颁发《收藏证书》;根据捐赠藏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由鉴定评估委员会适度确定捐赠人的奖励金额;接收的藏品不定期的向公众展出。二是收购。根据市博物馆确定的藏品征集范围和陈列展览、学术研究的需要,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按照藏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由鉴定评估委员会确定藏品的收购金额。三是有偿调拨。为支持市级博物馆建设,各县市区博物馆相同藏品拥有两件以上的,经专家评估后,市文物局按有关规定协商调拨,并给予对方适当补助。 整个藏品征集活动的组织实施,由潍坊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七纪检组(监察室)、潍坊市财政局、山东省潍坊市昌潍公证处全程监督。 捐赠、收购、调拨的藏品,在相关手续完结后,均由市级以上公证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出具公证文件和相关证书。同时将藏品的名称、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征集时间:201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征集地点:潍坊市博物馆。联系人及电话:1.文物类藏品征集联系人及电话:翟松岩,0536-8889722转8019;2.“潍县同志画社”老社员作品征集联系人及电话:郭伟,0536-8889722转8114;3.潍坊籍中国画名家作品征集联系人及电话:张华峰,0536-8889722转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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