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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拘泥于创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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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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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拘泥于创建时



  仇刚

  近期我市掀起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潮,在大街上、十字路口、小区内,随处可见城管、环卫、街道工作人员忙碌的身影,这些人员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投身到劝导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行动中。广大民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当中,社会的治理不只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文明城市的创建也应该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人居环境。
  民众应树立正确的文明观念。随着民众物质生活的丰富,更多的人希望生活在整洁、文明、和谐的环境当中,对居住环境和社会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反观当前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文明现象:随地吐痰、果皮箱破旧不堪、闯红灯、占用盲道、上下公交车拥挤等依然存在。有人或许对此类不文明现象不以为然。说到底,文明城市就是由一点一滴的小文明汇聚成了整个城市的大文明,如果不及时整治“小瑕疵”,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
  政府对公民积极引导的同时,也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文明城市的创建不仅仅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更应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手段,每个地区都应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升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机遇,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创建只是一个机会,重点在于如何在创建之后继续保持文明城市的标准,文明城市不仅仅体现在创城评估期间,更在于平时城市运行的方方面面,体现在市民行动当中,体现在政府的执政和服务当中,要坚决杜绝评估前全民动员,评估时一尘不染,评估后懒懒散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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