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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归根结底是为了群众利益,因此,活动开展的成效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体会最深刻,也最有监督权、评判权。整改落实要实现预期的目标,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就必须坚持把群众评价作为一把“标准尺”。 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是敞开大门,让群众参加,请群众监督。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无论是采取以下评上、逐级倒评的办法,还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吸纳普通党员和群众参加,全市各地在开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方面形成了许多有益经验。当前,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整体上转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这一环节,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也是彰显活动实践特色的关键阶段,只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始终敞开大门让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和监督,才能确保活动不偏不虚不空,圆满达到预期成效。 群众意见,干部镜鉴,整改措施是否得力,关键要清楚群众的所思所想。只有把群众的意见当作一面镜子,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希望改的地方做起,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才能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因此,制定整改措施、出台有关制度,必须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采纳群众建议,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群众普遍关切的重点问题,真正拿出让群众满意、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敞开大门抓整改,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改什么、怎么改,都要让群众看清楚、给干部以压力,把整改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整改工作是否到位,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找准了问题、明确了措施,就要积极付诸行动,认真抓好落实。如果蜻蜓点水式做做样子、敷衍了事,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而且会适得其反,导致群众的反感,辜负群众的期盼。因此,整改落实,要拿出“钉钉子”精神,以动真碰硬的“狠”劲儿、锲而不舍的“韧”劲儿,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绕弯,一项一项地改,以实际成效接受群众的评判和检验,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把群众评价作为一把“标准尺”,是压力更是动力。我们相信,推进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整改方案由群众参与、整改过程由群众监督、整改效果由群众评定,就能真正解决问题,有效改进作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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