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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
——访市委常委、副市长孙起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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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韩立新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近日,记者就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专题采访了市委常委、副市长孙起生。 孙起生指出,这次修订《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秉承“科学发展、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立法宗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机制,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孙起生强调,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这次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方面法律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二是为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力度,增加了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三是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对其打击报复,包括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四是规定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水平。五是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六是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此外,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还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创、评、运、保”五字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高标准创建国家和省、市级安全生产“两化”示范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孙起生指出,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条条都是红线,款款都是高压线,哪一条哪一款都踩不得、碰不得。以往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背后,都有一个企图在安全生产上偷工减料来节约成本的短视企业。为此,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一是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类事故等级分别处以最低2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罚款,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发现问题直接处罚,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二是实施终身行业禁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明白,最节约成本的方式是安全生产。有头脑、有见地的企业负责人,应抓紧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仔细研究,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否则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直至上千万元的高额罚款,转瞬间就可能让企业陷入窘境、濒临破产。 孙起生强调,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顺应党和人民对安全生产的新要求、新期待,以这次《安全生产法》修订为契机,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共识,让全社会都行动起来,调动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和防灾技能,提升全市的公共安全水平和灾害防范能力,严守安全发展“底线”,让社会每一刻都能安全稳定地运转,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安全无虞地工作,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安全美满地生活,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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