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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强劲动力 |
——一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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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着眼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深入领会、全面把握全会精神,按照全会绘制的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使之转化为党团结带领人民执政兴国的能力,就能凝聚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劲动力,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福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框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我们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落实好全会的重要精神和全面部署,才能沿着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相信,只要全市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履行使命任务上来,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就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作出更大贡献,开拓法治文明发展的光辉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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