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保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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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出台环保领域违法及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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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出台环保领域违法及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本报讯 (记者付生)日前,滨海区印发了《滨海区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及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规定对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举报,区别不同情况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同时,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也被纳入了有奖举报范围。
  工业企业有以下五种行为之一的,适用于有奖举报: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污染防治设施,致使排放的污染物超标的行为;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罐车、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和坑塘等方式偷排工业废水、废液,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超标排放工业废气,造成厂界异味的行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或将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该办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情况反馈、奖励金额等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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