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张志君
几个月前,停车费掀起了涨价的热浪,以广州为例,停车费将从8月1日起上调,路内咪表、中心城区住宅停车场及商业配套停车场全面涨价。广州停车费上涨至今已满4个月,停车费除了收归财政之外流向依然未被破解。 有关记者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最终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更早在2011年就有媒体质疑,北京市每年停车收费保守估计大约百亿元,但进入国库的仅有区区几千万元。更严重的是,广州并非孤例,北京、上海等地也有相似情况,有的城市甚至几年来一分钱也没纳入财政。如果钱没有上交到财政,那每天成千上万的车每次在路边停车,都要分文不少地交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去了哪里? 涨也涨了,人们心甘情愿地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交钱,是希望社会秩序得以维护,公共利益得以平衡。可事实又让人寒了心,既是公共资源,我们为公共资源所缴纳的费用却有大部分未转化为公共财政,更别提再回馈公益了。停车费遭遇严重的跑冒滴漏,绝大部分并未进入政府财政的终端环节,阻断了城市治堵的良性循环。对于公众来说,停车费取之于民却未能用之于民,让渡了出行停车的自由却未能获得应有的回报,在无形中损害了政府停车管理的公信力。 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为何没能将车主付出的停车费大部分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其根源在于停车收费属于特殊经营项目,区别于政府直接收取的税款,是由停车企业向个人收取后,再向政府主管部门上交的。经营停车项目的企业出于商业考虑,自然会截留一定的利润。问题就在于,虽然不少城市声称停车管理进行市场化改革,但政府向停车企业收取的经营权费用、占道费,很少被公示,缺乏人大审查和公众监督,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在见不得光的领域,利益的分配得不到监督和约束,这笔钱自然而然就变成了一笔糊涂账。 巨额停车费的流失还在于对这项费用缺乏一个健全的使用规则,相关职能部门收费之后的后续工作则比较“随意”。有关部门将车位经营权交给社会,却对企业盈利与反哺财政间的巨大利差一问三不知,正给公共利益私人化留下了空间。 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首先就要讲公益。这种“任意”花费的模式不但是与民争利,更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戕害。停车费是一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从它的制度设计到执行、管理都应契合规范、合理、科学的基本理念,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停车费的收取和利用才能回归公益,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