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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嫌疑“真凶”赵志红受审 |
◎呼格吉勒图父母现场旁听 ◎部分庭审涉及隐私不进行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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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在法庭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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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5日电 (记者贾立君 张丽娜)呼格吉勒图案嫌疑“真凶”赵志红,1月5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受审。蒙冤的呼格吉勒图父母现场旁听。 当日9时30分许,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的赵志红犯抢劫、盗窃罪部分。被告人赵志红的指定辩护人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谢飞、张瑞军出庭参加诉讼。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身穿蓝色棉袄、留着光头的赵志红,面向审判席,就其涉嫌犯抢劫、盗窃罪的事实,接受法庭调查。 蒙冤而死的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8时50分左右赶到法院。9时30分许庭审开始,他们静静地坐在旁听席上,9时50分左右,庭审仍在继续,他们却默默地离开庭审现场。走出法庭后,面对记者,两位老人表情复杂,没说一句话。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期待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离开饭店到被发现、共1小时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遭遇了什么?“真凶”是如何作案的?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众多关注“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时了解赵志红受审情况。不过,法院方面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公开审理其被指控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其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进行不公开审理。 赵志红,汉族,1972年5月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初中文化,无业。其于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 ■新华时评 让今天的审判 经得住历史检验 1月5日,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次庭审备受外界关注,因为正是赵志红的供述,对呼格吉勒图沉冤昭雪起了关键作用。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全体人民共同的期待。赵志红身上背负着多条命案。正因此,公众期待赵志红案的审理能依法进行。事实上,赵志红案和呼格吉勒图案在程序上并没有本质的联系,并非宣布了呼格吉勒图的无罪,就可以推定赵志红在当年的女公厕案上就是真凶。 这次开庭,是在休庭九年后再次开审。如果说漫长的休庭是为了查明真相,那么再次开庭,就是司法机关在弄清其他案件后,将赵志红案应该进行的司法程序继续下去。无论对于呼格吉勒图,还是赵志红,法律都应当同样公平公正。 找到凶手、还原真相,秉公审判、惩恶扬善,这都是人民所需要公正的一部分。真正的正义,必须通过公正的法律手段和严格的法律程序。人们相信,在经历了呼格案后,司法机关能够真正贯彻法治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今天的审判经得住历史的检验。(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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