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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市共发放救助资金约4.7亿元,其中:为全市17.86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约4亿元,为1.37万名农村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约7000多万元。 今年,全市提高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月476元,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年308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5813元,分散供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4133元。 记者刘名顺 通讯员刘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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