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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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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本栏图文均据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方案》指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是政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设立了一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为增强国家科技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类资助方式不够完善,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存在着重复、分散、封闭、低效等现象,多头申报项目、资源配置“碎片化”等问题突出。
  《方案》强调,改革要遵循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五条基本原则,要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改革管理体制、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
  《方案》提出,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和协同;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把政府部门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资金的具体分配中解放出来,提高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建立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委员会,切实发挥专家对政府决策的咨询作用;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提高科技投入的绩效;完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方案》要求,遵循科技创新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形成新的五大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体系。面向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产业化目标,部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部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安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安排基地和人才专项,提升我国科技创新的基础能力。
  《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实施进度,提出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全面完成改革,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并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
  《方案》强调,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任务重、难度大,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协同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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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总体目标
  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改革管理体制,统筹科技资源,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建立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形成职责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组织管理机制,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充分发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和保障国家安全中的战略支撑作用。
《方案》基本原则
  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政府各部门要简政放权,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监管,对中央财政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具体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科学布局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完善项目形成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需求导向,分类指导,超前部署,瞄准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围绕重大任务推动科技创新的新机制。
  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强科技与经济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相互衔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升级,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经济。
  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重点支持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前沿、社会公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动,积极营造激励创新的环境,解决好“越位”和“缺位”问题。发挥好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突出成果导向,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普惠性政策和引导性为主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坚持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痕迹管理。除涉密项目外,所有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遵循科学规律、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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