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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潍坊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潍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新国十条”)总体要求、重要任务及政策措施。据了解,《意见》自今年2月4日起施行。 《意见》共10条,根据潍坊实际,提出落实举措,内容包括大力发展“三农”保险、深入推动责任保险、统筹发展城乡医疗健康和养老保险、创新服务小微企业保险、探索建立区域性巨灾保险制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建设保险后台服务基地、促进保险行业规范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的具体任务和落实措施。对“国十条”中提出的保险业务和保险产品,落实了部门责任和分工。 《意见》明确了潍坊保险业发展目标,提出力争到2017年,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0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本报记者宋潍晋 通讯员王依勤
(敬告读者:《潍坊日报·财富周刊》下期的《财经聚焦》将对该重要政策的具体内容、内涵,及其对行业、社会的影响进行深入详尽的解读,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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