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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孟祥志等同志辞去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有关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2015年1月24日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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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孟祥志、徐玉军辞去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聂振萍辞去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潍坊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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