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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竞争性产业用地机制成效明显 |
26个现代产业重点项目获得用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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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欣波 通讯员于倩)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保障产业转型发展,于2014年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现代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竞争性用地机制。配合市产业办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了《现代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竞争性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项目用地管理。2014年,通过实施该办法共有26个项目获得用地支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1956亩,保障了全市现代产业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市本级土地利用计划重点对市政府储备用地、民生社会事业用地、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用地及产业用地进行优先保障。下达至各县市区的计划,按实际违法占地数量进行指标扣减外,土地利用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再分别扣减30亩指标,而后下达。扣减的计划,统筹用于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由现代产业重点项目竞争使用。 该《办法》对符合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要求的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申报的项目应达到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350万元、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每亩52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每亩30万元的基本标准,传统工业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一次规划、分期供地”。明确审批程序。由项目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报送市产业办组织评审、报市加快产业转型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项目所在地政府对土地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作出书面承诺,经10个工作日公示后下达用地许可指标,由国土部门依法按程序供地。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季调度制度,每年12月对用地情况进行核查,按承诺完成的项目下一年度重点支持,对达不到建设进度要求或挪用土地指标的,下一年度扣减项目所在地相应土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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