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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水产品生产要求 1.产地环境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水产品养殖基地必须经过认证,养殖场地的空气、土壤、水质条件必须符合国标《农产品安全质量——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和《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的要求。 2.严格执行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从苗种放养到饲料、肥料、渔药等一切投入品的使用,再到产品的捕捞、贮运、质检、包装、上市等各个环节均需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3.产品检验合格销售。产品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指定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抽检、化验,完全合格并颁证后方能进入市场销售。 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要点 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从苗种、水质调控、饲料、渔药等方面规范水产养殖,改善养殖水域环境,提高水产品质量,增加养殖的经济效益。 1.苗种。要从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选购健康、无疫病的苗种,投放前应进行检验和检疫,合格后方可放养。 2.投喂饲料。科学投喂饲料是保证鱼虾健康快速生长的重要环节,要选择优质、无污染、不腐败的全价配合饲料,不宜直接使用鲜、冻鱼与动物内脏。要注意投喂方法和投喂量,做到“定质、定时、定量、定位”。 3.使用药物。合理使用药物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应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药物,提倡使用生态制剂,严禁使用国家规定的水产养殖禁用药物。使用的渔药应“三证”齐全(渔药登记证、渔药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号),并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科学使用。严格执行化学药品休药期,在产品上市销售前的1个月或更长时间停止用药,以确保产品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的要求。 4.水质调控。养殖水质应符合无公害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养殖过程中可用物理和化学方法调控水质,物理调控方法有清淤和干塘暴晒、搅拌底泥和换水、机械增氧、铺设隔膜、使用沸石粉等,化学调控可使用臭氧、生石灰、石膏、高锰酸钾和硝酸钠等化学物质。 我市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模式及品种 1.池塘养殖。通过新建、改建海、淡水池塘或利用现有小水库、河道等自然条件,人为地创造符合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环境条件的水域,依据水生生态学原理,选择合适的养殖品种进行水产品的无公害养殖。池塘养殖一般采用多品种立体养殖,通过合理搭配养殖品种的数量,实现营养物质的最大利用和养殖水体环境最小污染,能够有效降低养殖病害和养殖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在单品种的精养池塘中,大量采用光合细菌制剂、芽孢杆菌、乳酸杆菌制剂、EM复合菌制剂等微生物活菌制剂来分解水体中的残饵、粪便等有机质,降低水中的氨氮含量,减少有机耗氧量,改善养殖环境。同时,内服活菌制剂能改善养殖对象的胃肠道内环境,增强食欲、促进生长、降低饵料系数,并能强化养殖对象的免疫功能,增强抗病能力。还能强化有益菌群,防止和减少细菌性疾病的发生与蔓延。我市池塘养殖的海水品种有梭子蟹、对虾、海参等,淡水品种有花鲢、白鲢、鲤鱼、草鱼等。 2.自然生态系统养殖。利用无污染的天然水域(如浅海、滩涂、湖泊、水库、江河等)及其天然饵料,按照特定的养殖模式进行增养殖,基本上不投饲料,也不施肥、洒药,生产的水产品达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我市浅海、滩涂养殖的品种有扇贝、蚂蚬、毛蚶、白蛤等,水库、河流养殖的品种有花鲢、白鲢、鲤鱼、草鱼等。 3.开放式流水或微流水养殖。通过机械提取深井水或利用河流及湖泊水库水体的自然落差进行流水养殖。由于水质好、环境优,一般通过使用无公害饲料来养殖名优海、淡水鱼类,只要饲养密度适当,一般很少生病,故不需用药或很少用药,产品通常能达到无公害水产品的标准。我市开放式流水养殖的海水品种有鳎米鱼、大菱鲆等,淡水品种有虹鳟、鲟鱼等。 4.全封闭循环水工厂化养殖。这是最先进的水产养殖模式之一,是设施渔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具有高投入、高产出、低污染的特点。工厂化养殖是在特定的人工建造养殖设施内,应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对养殖水体进行生物净化、杀菌消毒、加温加氧,并使用无公害饲料满足养殖对象的营养需求,使养殖对象始终处在最佳的生活、生长环境中,生长速度快,基本不发病,不使用渔药,产品达到无公害或绿色食品的要求。全封闭循环水工厂化养殖还能达到养殖水的循环利用,对水资源和环境污染很低。目前,我市全封闭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品种主要有鳎米鱼、大菱鲆、南美白对虾等名优海水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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