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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丰彬宽 杨增宝)为维护税收秩序,净化税收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近日,寿光市国税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市某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 据了解,该局稽查部门接到举报,反映该市某公司利用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偷税。对此,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稽查局展开案件核查。稽查人员首先根据举报线索对该企业进行实地突击检查,并对其近两年的经营、缴税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分析。通过检查该企业取得的进项发票,并没有发现如举报人所反映的偷税线索,该局检查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遂又把检查重点放在了收入同比偏低、所得税贡献率偏低、营业成本率同比上升等诸多疑点上。经过进一步检查该企业相关财务科目,运用投入产出法进行测算和检查实际库存等,发现企业的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检查人员经与企业相关人员约谈,发现该企业销售部分产品确实未计入销售收入。据查证,2013年该企业少计销售收入486000元。 根据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寿光市国税局稽查局依法对该企业追缴税款70615元,罚款35307元,加收滞纳金23950元,现已全部补缴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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