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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记者申铖 韩洁)为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19日对外发布通知称,将组织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事中检查,检查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0日。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此次检查对象包括各省(区、市)、地(市、州),覆盖面达到100%,抽查部分县级财政部门。检查方式为下查一级,即专员办负责交叉检查省本级,抽查不少于2个地市;财政厅(局)(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外)负责就地组织检查专员办抽查之外的其他地市,每个地市至少抽查1个县(县级市、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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