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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费用藏“猫腻” |
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少缴税款被依法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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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山东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财务费用藏“猫腻”,出借银行借款自己负担利息费用,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52.98万元,目前已全部追缴入库。 据了解,山东某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石油钻井设备及工程配件、工程机械配件、变电站构架等产品。国税稽查人员分析,该企业主体产品是石油钻井设备,有的大型石油钻井设备存在价值高、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资金量比较大,根据这一特点检查应该以资金流向及相关费用为重点。 国税稽查局检查人员对该企业银行日记账、资金往来账、财务费用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企业其他应收款部分存在借出资金情况,2012-2013年该公司借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某公司款项1600余万元(该款项系银行贷款取得),支付的利息共计2119266.51元,全部计入当年度财务费用未作纳税调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29816.63元,其中2012年203255.00元,2013年326561.63元。目前,税款、滞纳金现已全部追缴入库。 董汉军 崔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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