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山东省对名木和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对树龄300年以上5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对树龄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禁止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应依法报经批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