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玲在市委党校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强调 |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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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贺德良)4月8日,市委党校举行2015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市委副书记王献玲出席开学典礼并讲话。他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法治建设的关键,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法治素养,培养法律自觉、养成法治习惯,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真正成为法治潍坊建设的积极引领者和坚定推动者,通过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推进工作靠法的良好风尚。 王献玲强调,要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确保重要决策和工作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在法律框架内,充分利用法律提供的制度空间,用好国家、省授权试点的有利条件,大胆探索和创新,通过改革来释放红利;要牢牢把握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造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创业激情,为市场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搭建平台、提供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进一步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在党纪国法框架下创新实干、积极作为。 王献玲强调,领导干部要切实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把党纪国法作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和保护自己的“防护栏”,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在法律的框架内从政。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把为人做事、履职从政的边界搞清楚。
要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带头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要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把握好“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权必须为”两个层面,既要讲规矩又要敢担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王献玲最后强调,党校是党委、政府的智库,是培训干部的主阵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委党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实现新作为。广大学员要珍惜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严守学习纪律,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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