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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2015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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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



  今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有四方面的调整。
  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从今年起,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取消择校生,不再收取择校费。取消择校生后,中心市区、滨海区高中的志愿设置办法不变。市区高中招生往年设置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分别为统招生志愿和择校生志愿。今年取消择校生后,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的志愿数量不变。具体设置如下:中心市区、峡山区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分别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可以最多填报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或者只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他两个志愿不再填报)。公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招生人数占招生计划的90%,第二志愿招生人数占招生计划的10%。
  寒亭区、坊子区和滨海区,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两个,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以分别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二志愿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或者只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二志愿不再填报)。
  艺体特长生录取设置文化课底线。从今年开始,艺体特长生分别设置文化课录取底线,达到底线要求方可录取。具体底线标准由各区、高中学校结合实际确定,在高中招生录取方案中公布。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可登录相关高中学校网站查询。
  部分区的指标生录取照顾政策有所调整。中心市区、峡山区指标生政策不变,指标生成绩不得低于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生最低录取标准。寒亭区、坊子区和滨海区,享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其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五门学科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录取为指标生。
  滨海区面向中心市区招收部分学生。在滨海区公办高中教育资源满足区内需求的前提下,允许滨海中学面向潍坊中心市区招收部分学生,单独录取。中心市区考生自愿报考,第一志愿直接报考滨海中学。    
市区14所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的招生范围为中心市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和市直初中学校),寒亭一中的招生范围为寒亭区,潍坊四中的招生范围为坊子区,滨海中学的招生范围为滨海区,峡山二中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
  民办普通高中:潍坊行知学校、潍坊圣源高级中学、潍坊北海国际中学、潍坊滨海国际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区,潍坊实验中学公办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为峡山区,潍坊国际学校、潍坊实验中学民校生计划、潍坊(上海)新纪元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潍坊市。
  五星级学校特色项目特长生招生:潍坊一中面向全市招收篮球特长生,潍坊中学面向市区招收排球和武术特长生,潍坊七中面向市区招收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艺体特长生计划内。潍坊四中面向坊子区和中心市区招收信息技术和机器人特长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普通生计划内。
  中外合作办学:潍坊一中、潍坊七中面向全市招收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班学生,由学校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审核后实施)。
  职业学校: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另:市区学生可以报考昌乐一中、昌乐二中;报考这两处学校的学生,直接到昌乐报名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参加市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此外,学生还可报考诸城一中、高密一中、昌邑一中、昌乐二中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班。

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其它主要政策
  考生报名
  4月25日-27日每天8:00至22:00为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登录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网站,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并上传学生本人电子照片。填报并核实无误后,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出《2015年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报名登记表》,核实报名科目、报考类别、志愿学校等信息无误并经监护人签字后,在现场确认时间(4月27日-29日每天8:00-17:00)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现场确认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考生报名坚持自愿原则。报考普通高中的毕业生,由考生本人根据规定的报考范围自主报考,并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现场确认;非考生本人到场的,高中学校不得为其确认。考生只能到一处高中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区外学生报考办法
  面向所在区以外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市区学生可以直接登录高中学校网站,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县市学生,直接到民办高中现场报名。
  在户籍所在区以外就读、需报考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在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报考所在区普通高中的潍坊市以外学生,报名考试办法如下:
  区外学生报名 在户籍所在区以外县市区就读、需报考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因监护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潍坊市以外学生,须于4月16日-18日到市教育局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在网络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现场确认。现场审核时须提报以下材料:在户籍所在区以外县市区就读、需报考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以及就读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监护人在市区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市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潍坊市以外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就读学校和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证明、相应的监护人在市区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居住证明(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居住证。
  区外学生考试 在潍坊市各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原就读县市区组织的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考试。其中县市初中毕业生在各县市参加实验操作技能、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须经原就读县市教育局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信息技术科目须同时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学校证明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有效。
  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所有规定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的,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学生根据报考学校所在区域分别参加中心市区或其他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其中报考市属高中的,随潍坊广文中学学生参加考试;报考其它高中的,由各区教育局(文教局、教管中心)确定。其信息技术科目成绩的认定,须由考生提供“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到第一志愿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时,须同时提交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且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未提供相关材料的,综合素质等级最高认定为C等。
  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且有学籍)的区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如需回户籍所在地或到市区外民办高中报考,学校和教育部门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凭其考试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作为其初中毕业的依据。
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
  报考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须参加高中学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专业测试为常模参照性考试,考试难度由招生学校确定。考试成绩用等级表达,作为艺体特长生报名和录取的依据,不同类别的艺体特长生分别设置相应的文化课底线,达到一定成绩要求方可录取。具体文化课底线标准由各区、高中学校结合实际确定,在高中招生录取方案中公布并在高中网站上进行公示,艺体特长生专业设置及测试方案由高中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师资等情况确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监察室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时间由各高中学校确定。
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市教育局监督的工作机制。各高中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以指导学生报考并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束后,在公布录取结果的同时,公布具体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公办普通高中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三种方式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主要采用综合录取的方式。
  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市区各公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特殊考生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军人子女、独生子女、华侨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外籍子女、听力残障学生等特殊考生继续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注:本文中涉及的“市区”是指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峡山区;“中心市区”是指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
     吕秋丽 赵云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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