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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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矫正严格管理 帮扶解困助力回归
201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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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矫正严格管理 帮扶解困助力回归
——我市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侯江宏 
  通讯员 阚开锋 宋臻
  社区矫正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社区内进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执行活动,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相对开放的环境中进行教育改造,有利于他们接受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行为恶习,顺利地回归社会大家庭。
  我市2007年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2010年全面试行。2014年8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标志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从全面试行转入全面推进阶段。7年多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全面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三项工作任务,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2015年3月,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在册6823人,累计接收21969人,累计解除15146人,累计再犯罪10人,再犯罪率0.04%,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狠抓监督管理 防止脱管漏管
  社区服刑人员在开放的环境中接受社区矫正,有利于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但也存在着多种诱发犯罪的因素,因此必须全面落实监督管理。为此,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创新管理方式,初步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体系,有效预防了脱管漏管。
  人员接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步,是防止漏管的关键环节。对未按规定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组织查找,确保接收无缝隙。在管理过程中,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级管理等措施,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坊子区星级管理法、临朐县“三色”分级预警监管模式,在分类管理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补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取得了积极效果。诸城市构建“三级”电子监控,寿光市借力公安机关“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在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严格审核社区服刑人员的外出及居住地变更条件,去年以来,依法对符合条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请假外出433人次,为符合条件的24人办理居住地变更,程序规范合法,材料完整,手续齐全。坚持完善制度抓规范,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安全稳定形势分析、重点人员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创新教育矫正 培养良好习惯
  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回归社会,树立和养成新的行为习惯的必要手段。我市教育矫正创新“三个结合”,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集中进行思想、道德、法制等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临朐县“三统一”(统一教育教材、统一师资队伍、统一教育场所)教育教学模式强化了监管效能,成效明显;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日常表现、家庭环境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矫正,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二是坚持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积极做好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等工作。同时,根据不同服刑群体、不同刑罚种类开展分类分层教育。安丘市创新实施“分阶段、循环式”教育法,增强了教育矫正的实效性。三是坚持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对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时普遍进行心理测评,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咨询工作,对有心理危机的服刑人员及时进行干预。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取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聘请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矫治工作能力。
严格规范执法 促进公开公正
  社区矫正是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多年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健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各种执法文书,确保从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接收登记开始,直到宣告解除矫正结束,各项执法环节做到执法公正、程序完备、文书规范。二是采取以会代训、召开现场会、组织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要求工作人员思想上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严格执法、廉洁执法,行为上严格按照各项法律规定进行规范统一。三是强化保障措施,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工作证,普遍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促进了公正执法,有效保护了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推进执法公开,积极配合检察部门做好检察监督工作,将社区矫正执法依据、程序、流程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加强监管考核,截至2015年3月,累计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理279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2人次、撤销缓刑(假释)22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2人,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落实帮扶政策 助力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一方面,对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依法监管教育,另一方面,要坚持人性化管理,加强帮扶救助工作,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从而有利于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监督管理、教育与社会适应性帮扶“一体化”建设,积极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帮扶政策,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接受教育改造。近两年来,共为符合条件的75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37场次,共有2252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会适应性帮扶的核心目标是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能力。这方面各县市区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临朐县依托县就业办和县职业中心建立就业技能培训基地,把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免费对缺乏劳动技能的人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昌邑市实施“四个共建”,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下,我市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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