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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付生 通讯员赵秀华)日前,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获悉,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37元,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同比增长9.8%。 根据统计信息,分城乡看,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502元,同比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59元,同比增长10.4%,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9个百分点。在居民收入分类中,工资性收入增长了10.4%,是居民收入主要来源,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4%。财产净收入增长25.5%,特别是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313元,与去年同期比翻了一番。转移净收入增长20.6%,其中,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1241元,同比增长21.7%。虽然经营净收入下降了2.3%,但仍为居民收入重要来源,占到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的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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