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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利用疫苗,通过注射或口服的方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使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抵抗力,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预防接种主要是对易感者进行预防接种,其实在提高个体免疫水平的同时,必然会提高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有助于群体免疫屏障的形成。当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水平时,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人为阻断,即使有传染源侵入,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播的范围受到限制,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也大大减少。 哪些疫苗是免费的?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把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我市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 第一类疫苗接种全部免费,第二类疫苗按照自愿自费原则进行接种。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等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 应该到哪里接种疫苗? 疫苗是一种特殊的生物制品,使用对象为正常健康人群,对于疫苗的生产、运输和使用,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预防接种资质认证书》的单位才可以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进行预防接种的人员要有相应的资质,通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预防接种的疫苗要从生产厂家使用冷藏车、冷藏箱等冷链设备逐级分发至各接种门诊,以保证疫苗的效价,否则疫苗质量和接种效果不能保障。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接种门诊和设在各镇(街道)卫生院的预防接种门诊及产科接种室能按照规定的服务范围开展接种工作,其他任何单位、科室、个人都不能进行预防用疫苗的接种。 为什么预防接种要有始有终? 我们知道,预防接种可以增加孩子对传染病的自然抵抗力。但在预防接种后,不是马上能产生抗病能力,需经一至二周或更长时间,才能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即体内产生“抗体”)。一般来说抗体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如,注射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期四至六年,注射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免疫期一年。过了这个时期抵抗力就会逐渐降低,又有感染这种传染病的可能。因此,为了获得较长时间的有效作用,保持人体自然抵抗力,就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复种或加强接种。此外,由于各种疫苗的性能不一样,有的只需一次接种,有的需经2~3次接种后才能产生有效的抗体,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所以,不论是注射或口服疫苗,都必须按规定的次数进行,否则是无效的。总之,预防接种要有始有终,坚持把需断续几次的接种按时按次做完,并且还要坚持完成间隔数年一次的加强接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预防的目的。 流动儿童如何接种疫苗? 国家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流动儿童迁居我市后,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尽早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暂住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登记手续,建立预防接种卡、册,无接种证儿童还应及时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离开暂住地后,应向暂住地接种门诊办理迁出手续,并保管好儿童预防接种证。 入托入学为何查验接种证? 查验预防接种证是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的重要措施。托幼机构、学校人员集中,孩子又是疾病“弱势群体”,常常成为传染病攻击的主要对象。在入托、入学时通过查验接种证,可以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疫苗的儿童,并及时对儿童漏种的疫苗进行补种,以消除免疫空白,建立稳固的免疫屏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维护正常教学、学习秩序,保证儿童健康成长。 徐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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