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风筝会·特刊 坊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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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检察” 新品牌 释放司法正能量
凤凰展翅正当时 转型升级启新篇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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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阳光检察” 新品牌 释放司法正能量
  坊子区人民检察院着眼长远打基础,以打造知名公诉人为突破,全面带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坊子区人民检察院聘请国家心理咨询师担任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心理辅导员,为辖区内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帮教工作。
  坊子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基层一线下访巡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刻把握依法治国实质内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重点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坊子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冤错案件,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公信力,很大原因就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将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宪法规定,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的关系。工作中,坊子区检察院既与法院和公安机关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又要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决定》强调,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就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去年以来,坊子区检察院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在坚持公正执法的前提下,不断探索改进办案沟通、告知、听证等制度,加强与案件侦查机关、当事人之间的沟通说理,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同时,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坊子区检察院在坚持严格司法、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实施。
  加强“法治中国”建设,必须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宪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方面,坊子区检察院进一步把促进司法公正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把是否公正司法作为评判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做到自身司法办案活动合法、理性、文明、规范、和谐,致力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执法犯法、司法不公等问题,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促进严格司法和公正司法。
提高执法为民服务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检察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中,指出要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就是要把“保障人民利益”落到实处,始终做到以民为本、执法为民。检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解决好执法为民问题,必须牢牢把握住保民生的工作重点。近年来,坊子区检察院把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效果。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的根基,坊子区检察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展开一系列司法调研服务活动,深入到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部位和重点领域,全时全程给该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惩治腐败促廉政、强化监督促公正、化解矛盾促和谐等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平安建设、民生改善、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执法为民,要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社会治安问题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焦点问题,也是严重影响民生建设的社会热点问题,加大打击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犯罪力度,是检察机关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近期和长远发展利益的题中之义。近年来,坊子区检察院扎实推进平安坊子建设,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去年以来,依法办理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5件25人,涉案数额230余万元;办理诈骗、合同诈骗类案件8件9人,涉案数额2000余万元,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从严从快批捕制售假牛肉、假兽药嫌疑人4人,环境污染案1人。
  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依法查办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侵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又直接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实现执法为民,就是要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近年来,坊子区检察院有针对性地立案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土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民生领域的许多方面,有效震慑和遏制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和完善防治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展开廉政教育宣讲,对全区新任村(社区)“两委”主职干部进行培训,受教育人次900余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矛盾,不断满足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诉求。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沟通联络机制,设立检察官联络室,推行检察监督联系卡制度;聘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担任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心理辅导员,对未成年人犯进行合理的心理辅导,最大限度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这也是执法为民的直接体现。
深化检务信息公开机制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和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检察院要在今年底以前开通官方微博微信,提出将检务公开延伸到检察执法办案过程。搭载着网络快车,坊子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制定检察权透明运行实施方案,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搭建公开平台,全力推进检察权透明运行落到实处,积极打造“阳光检察”新品牌。
  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平台。依托现代信息手段,深入推进“键对键”公开工程,打造了集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于一体的互联平台,进一步畅通接受监督的渠道。对信息平台建设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研究制定了检务公开的范围、流程与分工,进一步做实检察权透明运行。组织开展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实地参观办公办案区、来访接待室,以资料、多媒体演示、座谈等形式,让代表委员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积极开展下访巡访和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将检务公开的触角延伸至街道村庄,目前已发放宣传材料500余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方案明确方向,在公开内容上注重把握“全面、深入、规范”的原则。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应各项公开项目梳理本职工作,对需公开的内容进行总结提炼、上报与公开。检察权透明运行领导小组列明全院公开条目和部门公开条目,对各部门上报的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统一印制成册或网上发布,严格规范公开内容。今年以来,共发布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44份,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348件,律师预约阅卷19次。
  提高执法办案的信息公开水平。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模式,实行“日监控、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改进执法薄弱环节。高检院研发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于去年8月份在全省检察机关试点运行,通过该系统,案件相关人员通过提供规定材料申请账号,进入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进行查询,改变了以往要了解案件情况,必须本人到检察机关了解案情的状况,方便了对案件的查询和监督。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根据所提意见、建议,更加严格地对检察队伍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使检察工作始终与全区发展同频共振。通过报告工作、通报情况、邀请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坚持以公开保公正、促廉洁、赢公信。    张广志 孙肖蓓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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