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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五个重点 落实主体责任 |
——访昌邑市委书记马跃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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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侯江宏 通讯员 席汇东 近日,昌邑市委书记马跃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5年,昌邑市委将按照中央、省委和潍坊市委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强化领导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加大惩处力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昌邑提供坚强保障。 落实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昌邑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常研究、带头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的反腐倡廉工作,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正确选人用人。坚持发展、考核、用人“三个导向”相统一,改进考核方式,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党(工)委(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改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健全后备干部培养使用机制,安排优秀后备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组织部门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根据平时考察、年度考核、群众信访等情况,开展经常性、全覆盖的谈心谈话活动。 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坚持“从政必须有为,无功就是过错”,坚决纠正懒政、怠政和为官不为现象。完善市级领导包靠镇街区、社区、村和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制度,深入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摸实情、解难题”企业走访调研活动,了解真实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强化权力监督。严格落实《昌邑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全面强化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和落实日常从严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底线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支持纪委工作。支持纪委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办好各类案件,及时帮助纪委解决在执纪监督中遇到的问题。支持纪委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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