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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李生涛 郭宗进 王鲁兵)为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享受应有的生活补贴待遇,去年年底,昌邑市出台《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并采用“系数法”计算离任村干部任职年限,对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会计、妇女主任折算累计满10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 《办法》明确规定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任职年限按实有年限计算;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和村会计、妇女主任的,任职年限按实有年限的70%计算;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任职年限按较高职务计算,其他职务任职年限不累加。仅此一项,该市财政每年需要拿出600多万元给2800多名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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