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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为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
——访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尹文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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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韩立新 在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新形势下,我们迎来了全国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本报记者日前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采访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尹文林。 尹文林介绍说,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简单地说,就是在各个领域内办任何事情都要依法进行,对安全生产领域而言,就是安全法治、依法治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依法治安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更要走在前列。 尹文林指出,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作为科学发展必须严守的底线,摆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持续采取了一系列关键措施,有效遏制了事故多发频发的不良势头。但也应当看到,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不可预见性,制约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尹文林强调,加强安全法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去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并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总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深刻领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要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常务分管,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监专责、严查促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禁失控漏管。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承担起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条对照法律要求严格落实。 尹文林说,加强安全法治,必须强化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和审批,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进行责任追究,通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行动等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抓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法治,必须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安全法治,必须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装备等多方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执法检查、事故查处、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装备、器材。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锤炼过硬的工作作风。工作中,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负责,敢于向违法违规行为叫板,敢于坚持原则,做安全生产的守护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借助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生产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共识,调动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提升全市的公共安全水平和灾害防范能力,严守安全发展“底线”。保障社会每一刻都能安全稳定地运转,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安全地工作,让每一个家庭都能安全美满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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