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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滨海开发区法治引领夯实发展之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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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超 通讯员乔铭斐)完善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以及项目预评估制度,用法治把好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企业升级改造和退出制度,督促企业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规定的项目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或落后产品……近年来,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为改革发展保障,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环境,用法治来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全区经济社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规范引导,让法治弦绷紧发展始末。该区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抓好宣法普法工作,促进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组织和督查,引导其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依法推进滨海下营稳增长、促转型的良好进程。 依法行政,用法治为经济“看好门”。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推进法治滨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着力于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规范了开发区各局室及部门站所的行政权力,划清边界。此外,还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确保每项决策都符合法律法规,经得起历史、群众和实践的检验。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督查,做到既敢于担当又要合规合法。近年来,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着力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了对执法队员实行“四员一体”的培养模式,即做合格法律宣传员、政策指导员、群众服务员、行为监督员,改变了以往执法能力不强、效能不高、强度不够等情况,逐步建立起法治严明、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执法体制。 提高水平,用法治思维促进社会和谐。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还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社会治理工作中,用法治思维想问题、作判断,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下深水解决遗留问题。用法治思维逐步理顺群众情绪,化解干群之间、村民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提高群众对村班子的信任度和支持度,得以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此外,还完善规范了社会治理体制,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实体化运行,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建立村支部书记轮流谈话制度,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注重发挥社区积极分子和群众活动骨干的作用,为他们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传播正能量搭建载体、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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